2025年8月7日下午,由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主办的“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解读宣导交流会”在我司四楼会议室成功举办。本次培训紧扣行业关注焦点,深度解读GB 7718-2025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与GB 28050-2025《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两大核心标准,吸引了大批食品企业代表参与,现场互动频繁、研讨氛围浓厚。

本次授课由我司标签组罗工主讲。罗工以食品标签改版为切入点,系统对比了GB 7718-2025与GB 7718-2011、GB 28050-2025与GB 28050-2011在多项核心内容上的异同,涵盖:
基本要求
食品名称
配料表
配料强调与定量标示
净含量与规格
生产者及经营者的名称/地址/联系方式
日期标识
致敏物质标识
营养标签等关键维度
授课过程中,罗工结合丰富案例展开深度分析,凭借对法规条款的精准解读和极具实用性的实操指导,重点提示了生产企业在标签标识环节中易出现的高频问题点,为企业提升食品标签合规性提供了有力支持。

现场互动环节气氛热烈,参会人员踊跃向罗工提问交流,罗工逐一耐心解答,通过援引标准条款,为大家提供了清晰的指引,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对新版标签标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。
答疑现场
Q1:如果企业提前执行新版国家标准,可通过哪些方式公示?
A1:企业可以通过官网、官方社交媒体账号发布(微信公众号、微博等社交媒体账号)、产品标签标注等方式公布提前实施新规标准。
Q2:品名为“百香果柠檬复合果汁饮料”的产品配料表需要标识百香果、柠檬的添加量吗?
A2:依据GB 7718-2025第4.4.1.1条食品中的配料或成分若在食品名称中提及,应标示其相关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,建议标识百香果、柠檬的添加量。
以下情况可以豁免定量标示:

Q3:新标实施后,产品名称还可以含有“儿童”字样吗?
A3: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一章第八条没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依据的,食品标识不得标称适合未成年人食用,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如果普通食品标注“儿童xx”等字样,若无法提供针对儿童的特殊营养或安全标准依据,可能被认定为违规。

此次交流会的顺利开展,不仅为食品企业搭建了一个专业的法规解读平台,更通过面对面的深度互动,帮助企业精准把握预包装食品标签领域的最新法规要求,为行业规范发展注入了实用动能。